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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减灾委:做好建筑工地、渣料场等地隐患排查

浏览次数:1947日期:2015-08-17 09:59

   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,12月22日,国家减灾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地减灾委员会切实做好灾害隐患排查,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减灾救灾工作,重点做好危房、低洼地带、学校、医院、居民区、建筑工地、尾矿库、渣料场、旅游景区、避灾场所、机场、火车站、城市地铁、大型商场、影剧院、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。

  通知要求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,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,防患于未然,全面落实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制,确保岁末年初和元旦、春节期间各项工作不断档,确保将各类灾害影响降到最低。

  另外,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,靠前指挥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提高救灾决策科学性和实效性,严防重大灾害损失发生,切实保障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,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  通知强调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,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,集中开展全面、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,重点做好危房、低洼地带、学校、医院、居民区、建筑工地、尾矿库、渣料场、旅游景区、避灾场所、机场、火车站、城市地铁、大型商场、影剧院、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。

  同时广泛动员社区居民、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参与。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,立即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和处置,确保整改到位,严防各类灾害发生,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

  通知指出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,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、领导带班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,遇有重大灾情迅速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。

  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,加强部门间的沟通、会商和协作,按照职责认真做好灾情趋势分析和研判,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。要通过手机短信、广播、电视、社区电子显示屏、网络等多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户、预警到人,彻底解决信息发布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。

  通知提出,特别是遇到可能发生山洪、泥石流、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隐患的,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让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知晓预警信息,提前紧急疏散、转移和撤离,提前做好防灾避灾工作。

  通知强调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,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首要位置,切实做好救灾应急处置工作。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救灾应急预案,提前做好人员队伍、技术装备、资金物资、避灾场所等准备。

  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,视情及时启动本地区、本部门应急预案,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、伤员救治和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慰等工作,及时调运发放救灾物资,安排下拨各类救灾资金,抓紧做好灾毁道路、电力、通信、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抢通,并严防发生次生灾害,确保妥善应对和有效处置,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。(中国新闻网)